服務使用條款
生效日期: 2025年3月20日
本翻譯僅供參考,以韓語原文為準。
第1條 (目的)
回聲石株式會社(以下簡稱「公司」)營運回聲石服務(以下簡稱「服務」)。
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 使用服務即表示使用者承認並同意本條款以及公司的隱私政策、基於位置的服務使用條款對您具有法律效力。
第2條 (用語定義)
本條款未規定的用語定義,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定。
- 「使用者」是指可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及相關資訊的所有付費、免費會員及非會員。
- 「服務申請」是指為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而進行的申請。
- 「教育者帳號」是指公司提供的特殊帳號,被授予建立和管理學生帳號權限的帳號。
- 「學生帳號」是指由教育者帳號建立、可使用服務的帳號。
第3條 (條款的公示與變更)
- 公司將本條款公示於服務初始頁面或以其他方式公告,並可透過連結頁面查看。本條款對所有同意的客戶產生效力。
- 公司可在不違反《條款規制等相關法律》、《電子交易基本法》、《電子簽章法》、《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等相關法律的範圍內,隨時修改、變更、中止或中斷本條款。在服務初始頁面公告後即生效。
- 本條款可根據公司各種環境的變化或政策進行變更。變更本條款時,將在擬適用變更條款之日(以下稱生效日)前7日(對會員不利的變更為30日前),將本條款變更的事實及變更內容等公告於服務初始頁面,並可透過連結頁面查看。
- 使用者如不同意第3項所述條款內容,可隨時解除服務使用合約。但在修訂條款適用日後30日內繼續使用服務的,視為該使用者同意條款的變更。
第4條 (回聲石服務)
公司不進行違反相關法律及善良風俗的行為,並為持續穩定地提供服務竭盡全力。公司不進行本條款禁止的行為,並為保護個人資料遵守隱私政策及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事項。此外,服務內的部分對局對手可能是自動應答的AI角色。
- 公司可根據營運或技術需要隨時修改服務。
- 使用者提交的服務申請的所有權利及責任歸申請使用者所有。若公司判斷使用者申請或登記的服務內容屬於以下各項,可不經事先通知予以刪除,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 用於非法目的時
- 誹謗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損害名譽的內容時
- 內容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時
- 被認定與犯罪行為相關時
- 侵害公司著作權、第三方著作權等其他權利的內容時
- 發布淫穢內容或連結淫穢網站時
- 發布未經公司事先批准的商業廣告、促銷內容時
- 與該商品無關的內容時
- 無正當理由記載妨礙本公司營業的內容時
- 試圖阻斷或損壞服務,使服務超出正常運行範圍時
- 存取或試圖存取其他使用者帳號時
- 被判斷違反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時
第5條 (使用者義務)
- 使用者應安全保護公司為提供服務所需的個人資料,並妥善管理不向第三方公開。
- 以使用者遵守本條款為前提,公司授予使用者安裝、連線及執行回聲石服務的資格。
- 使用者不得進行妨礙公司業務的行為。
- 使用者在使用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 申請或變更服務時登記虛假內容
- 向公司公開或發布淫穢或暴力訊息、圖像、音訊等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的資訊的行為
- 銷售、轉售、分配、轉讓、散布或商業利用,或使第三方能夠使用服務的行為
- 更改服務介面或據此產生二次著作物或成果物的行為
- 擅自存取服務的行為(包括使用經修改的或第三方軟體)
- 將服務與公司提供的技術平台以外的其他技術平台連接或聯動,或透過操縱裝置環境誘導服務誤動作或其他偏離服務本意的動作的行為
- 改編服務,或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反組譯,或未經公司批准擅自複製或拷貝並散布服務的行為
- 啟動會給服務帶來負擔或妨礙營運或效能的自動程式的行為
- 被判斷違反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6條 (使用者資格喪失)
-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義務或故意或過失妨礙服務正常營運時,公司可立即停止其服務使用。
- 儘管有前條規定,公司可對以下行為立即永久停止使用,永久停止使用時,透過服務獲得的優惠等也將全部消滅。公司對此不作任何補償。
- 違反大韓民國法律的冒用名義及盜用支付、盜用電話號碼、冒用經營者
- 違反著作權法及電腦程式保護法提供非法程式及妨礙營運
- 違反資訊通信網法的通信及駭客攻擊、散布
- 超越使用者權限的行為
- 違反相關法律等時
- 使用者可就依本條實施的使用限制等向公司提出異議。異議申請須遵循公司規定的程序。公司認定異議正當時,可恢復服務使用。
第7條 (責任限制)
- 因天災、氣象、火災、洪水、恐怖行為或與之相當的不可抗力等超出公司控制的原因導致無法提供服務時,公司免除損害、傷害、不履行、遲延履行或服務提供相關的責任。
- 對因使用者的歸責事由導致的服務中止、故障,公司不承擔責任。
- 對因使用者裝置的網路環境而發生的問題,公司免除責任。
- 公司對服務相關的使用者資訊的虛假、錯誤、省略、遺漏、事實的可信度、準確性等內容,不承擔責任。
- 對使用者之間在使用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名譽損害及違法行為所產生的各類民事、刑事責任,概不承擔。
- 公司對以服務為媒介的使用者之間或使用者與第三方之間的交易等,不承擔責任。
- 對於連接服務及使用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問題,概不負責。
- 不保證服務無錯誤、病毒、惡意程式、間諜軟體,並對此不承擔責任。
- 對因第三方的一切非法伺服器連接或非法使用而產生的內容,概不負責。
- 除相關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公司對服務使用相關事項不承擔責任。
第8條 (損害賠償)
- 與所提供的服務相關,無論使用者發生何種損害,除公司故意實施的犯罪行為外,公司不承擔責任。
-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規定導致公司受損時,公司可向使用者請求損害賠償。
第9條 (服務變更及中斷)
公司可根據營運或政策需要修改、變更、中斷部分或全部服務。除本條款有特別規定外,不對使用者另行補償。
第10條 (禁止轉讓)
使用者不得將服務使用權轉讓、贈與他人,也不得以此作為擔保。
第11條 (個人資料保護及使用)
公司為提供服務,需要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有關公司向使用者收集的個人資料、資訊的使用、保管及轉讓等詳細事項,請參閱隱私政策。隱私政策包含在本條款中。
- 公司為向使用者提供優質服務而收集資訊,並可根據營運需要收集額外資訊。
- 使用者可隨時查閱和修改在服務中登記的本人個人資料。
- 對公司正式提供的服務以外的、由第三方提供的應用程式、平台、服務等的個人資料處理相關內容,不承擔責任。
- 公司為保護使用者個人資料,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
- 為資訊保護業務,在政府機構(包括偵查機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時,公司可向第三方提供。
第12條 (免責條款)
- 因天災、氣象、火災、洪水、恐怖行為或與之相當的不可抗力等超出公司控制的原因導致無法提供服務時,公司免除損害、傷害、不履行、遲延履行或服務提供相關的責任。
- 對因使用者的歸責事由導致的服務中止、使用障礙、合約解除,公司免除責任。
- 公司對包括手機網路、熱點、無線網際網路及其他服務在內的第三方服務的可用性或品質不承擔責任。因第三方服務引起或以任何方式與之相關而發生的一切索賠、要求、訴因、損害、損失、費用或責任均予免除。
- 不保證公司提供的服務無錯誤、病毒、惡意程式、間諜軟體,並對此免除責任。
- 公司對服務相關的使用者資訊的虛假、錯誤、省略、遺漏、事實的可信度、準確性等內容,不承擔責任。
- 對使用者因使用服務而期待的收益的喪失、損害,公司免除責任。
- 對以服務為媒介的使用者之間或使用者與第三方之間的交易等,公司免除責任。
- 公司不保證棋力測定及目標設定學習指南的可信度、準確性、不準確性等。使用者承認並認可棋力測定及目標設定學習指南可能存在缺陷。公司對棋力測定及目標設定學習指南的可信度、準確性、不準確性等免除責任。
- 對於教育者帳號的學生帳號建立及管理功能發生技術錯誤、資料遺失、無法存取等問題時,公司免除相關責任。教育者帳號使用者對學生帳號資訊的管理及保護負有首要責任,對學生帳號使用相關的一切活動及結果,公司概不負責。
- 對於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服務而產生的內容,公司免除責任。
第13條 (因服務故障的補償)
發生服務故障導致使用者無法使用服務時,公司將按故障發生的時間延長使用者的使用期間作為補償。此期間自公司知悉故障發生之日起計算。
第14條 (會員註銷及退款政策)
使用者自願註銷會員時,公司對已繳納的服務使用費不予退款。根據公司退款政策,以下情況可能可以退款:
- 因服務的重大缺陷或公司的歸責事由,服務難以永久恢復時
- 使用者重複支付時
除上述情況外,公司對使用者已使用的服務不予退款,對會員註銷時剩餘的使用期間也不提供退款。退款請求須自知悉無法使用服務或重複支付之日起7日內提出,逾期可能無法退款。
即使教育者帳號註銷,已建立的學生帳號仍將保留,授予該學生帳號的會員期間也同樣保持。教育者帳號註銷時將喪失對學生帳號的管理權限,但不影響學生帳號本身的服務使用。
第15條 (註銷帳號的重新註冊規定)
使用者註銷服務後希望重新註冊時,公司允許重新註冊。但須注意以下事項:
- 註銷後重新註冊時,原帳號的資料及使用資訊不予恢復。使用者應視為以新帳號開始。
- 註銷後重新註冊的使用者不被歸類為新會員,因此無法享受面向新會員的促銷及活動優惠。
本規定是為維護服務品質及營造公平使用環境的措施。使用者應慎重考慮註銷決定,並應理解重新註冊時將以新帳號使用服務。
第16條 (訂閱管理及取消政策)
- 訂閱開始
- 使用者申請訂閱服務時,訂閱費立即收取,訂閱期間自申請日開始。
- 申請訂閱即視為使用者同意每月定期扣款。扣款日以訂閱開始日為準,每月同一日期進行。
- 對於適用促銷或折扣的訂閱費,使用者須滿足促銷或折扣條件。
- 訂閱變更及取消
- 使用者可隨時透過「帳號及設定」選單取消訂閱。
- 取消訂閱時,若取消時間在下一扣款日之前則立即生效,已收取的訂閱費不予退還。
- 取消透過促銷獲得折扣的訂閱時,將收取折扣金額的差額。
- 示例: 普通會員的月訂閱費為22,000韓元(含增值稅)、普通使用費為30,000韓元(含增值稅)時,已折扣的8,000韓元(含增值稅)將被追加收取。
- 示例: 教育者帳號的月訂閱費為110,000韓元(含增值稅),如適用促銷折扣,該折扣金額適用相同原則。
- 取消訂閱後,剩餘期間內仍可使用服務,服務將在下一個扣款日自動終止。
- 教育者帳號取消訂閱時,已建立的學生帳號及授予該學生帳號的會員資格在原授予期間內繼續有效。
第17條 (教育者帳號特別規定)
- 教育者帳號可無限建立學生帳號,學生帳號的建立及管理責任由教育者帳號的使用者承擔。
- 透過教育者帳號分配給學生的專業會員及普通會員,在授予該學生帳號的期間內保持有效。
- 即使教育者帳號終止服務或註銷,已建立的學生帳號及授予該學生帳號的會員資格在原授予期間內繼續有效。
- 教育者帳號對學生帳號資料的安全維護及個人資料保護負有責任,並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 對因學生帳號的不當使用、擅自存取或資料外洩而產生的一切問題,公司概不負責。
第18條 (管轄權及準據法)
- 有關公司與使用者之間發生的紛爭的訴訟,以起訴時使用者的住所為準;無住所時,由管轄其居所的地方法院專屬管轄。但起訴時使用者的住所或居所不明確或為外國居住者時,向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管轄法院起訴。
- 公司與使用者之間提起的紛爭適用韓國法律。